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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忽然想起莊立帆
(誰叫他總是在我的bolg搜索榜居高不下,文章歷年來始終第一,沒有一篇影評可以尬過他!)

忽然發現他的婚禮要五週年了
不知道現在人在哪裡XD
用三個字下去搜尋發現以前之家的通告

擷取下來看到的第一篇很喜歡的一段
好可惜以前念書的時候不懂這些

"我鼓勵大家運動;我鼓勵大家多吃多睡;我鼓勵大家要抽空多發呆;我鼓勵大家 看小說、看雜誌、作自己喜歡做的事。我不喜歡看到十五六七八歲的年輕人只知道看書,沒有休閒、沒有朋友,不知道自己的夢想是什麼?但同時我也不能忍受年輕人每天每天地將大量的時間在不知不覺中耗掉,做一些結束時會覺得非常空虛與自責的行 為,例如長時間無選擇性地看電視、長時間地打電動、玩BBS 、長時間地虛晃聊天講些沒有意義的話。

用心唸書、用心運動、用心睡覺、用心發呆,做什麼事都多用點心。有一些能力 ,當你過了一定的年紀以後,就會漸漸地消失了,不要因為懶惰而留下遺憾,好好把握你們接下來的十年。"

 

還會有其他鄉民討論這個人
他真的是依然強者
依然強到被討厭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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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answer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